關說科技副總車禍? 刑事局副局長:「電話是我打的」未干涉調查
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主動澄清,表示電話是他的,只是出於對友人的關心,絕無關說等不當要求。(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本報合成)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天(30日)在臉書貼文,影射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關說某科技副總車禍肇事案,李謀旺發表聲明指內容全然不實,擬提出妨害名譽等告訴;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下午主動跳出來澄清,表示電話是他的,當初只是出於對友人的關心,請同事陪同寬慰其心理,但強調一切務必依法辦理,絕無關說等不當要求。
據了解,新竹縣天虹科技副總經理本月18日開車與機車騎士碰撞,騎士不治,先是新竹縣新埔警分局長林英煌陪同羅男製作筆錄,25日傍晚新竹縣警局又透過媒體聯絡群組,替羅男發布個人聲明,引發外界爭議,縣警局28日公布懲處3人,今又扯出當初是雲林縣警局長李謀旺打電話關切的,引發李謀旺不滿,揚言提告。
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今主動澄清:
首先表達深深抱歉,因為一起單純車禍,引發後續很多聯想,又造成牽連很多不相干的人,內心實感不安,特此以書面說明:
1.本人黃家琦曾任職新竹縣警察局,調離後至桃園市服務期間,因過去秘書吳先生(現任職新竹縣刑大副大隊長)的介紹下,與天虹科技羅先生曾在桃園有一面之縁的餐敘,之後僅早安圖問候。
2.羅先生於五月18日當天發生車禍後,心情恐慌,曾找吳副大前往派出所瞭解事故,並諮詢過去類似車禍判例等,吳建議他坦然面對負起責任,但無論監視錄影器或醫院病歷,或法醫報告,都是科學客觀的,請他放心坦然面對,也可聘請律師。
3.羅於接獲筆錄通知後,本想邀請吳副大次日陪同再往派出所,然吳卻因妻子染疫,無法陪同,羅先生遂向我傾訴心情低落,我亦告知肇事責任,應容易釐清,一切依法處理,坦然面對即可。
4.因知羅心情恐慌,得知吳已曾致電林分局長表示居家隔離,無法陪同,因顧念羅係我部屬吳之友人,遂請林分局長學弟,如果得空,前往寬慰其心情,可能有利案情陳述與釐清,但也請一切務必依法辦理,同時告知如果時間上不方便,沒去,也沒有關係,絕無不當要求。
5.另羅先生本人書面聲明稿,於見諸於媒體前,本人未閱讀過,亦也無轉交新竹縣警局代發。
6.本案為單純對友人事故恐慌轉達關心,然已造成後續非議,甚至牽連同僚,造成長官困擾,內心深感不安,決定還原經過、勇於面對,因此報告署督察單位,並以書面特此說明,自請處分。
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曾任新竹縣警局長。(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聲明。(記者姚岳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