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客3級警戒登門求歡遭刺死 女公關自首減刑判9年4月
蔡男去年7月間跑到鄧女租屋處求歡遭拒。(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9歲蔡姓男子去年7月間因防疫3級警戒期間無處可去,跑到在酒店擔任女公關的鄧姓女子租屋處求歡遭拒,與鄧女發生口角且動手毆打,鄧女憤持刀刃長14公分水果刀將蔡男一刀斃命,呆坐11小時向警方自首,桃園地院合議庭審酌鄧女犯後坦承、符合自首減刑等理由,今依殺人罪判處她9年4月徒刑。
鄧女與蔡男在酒店結識,去年疫情升溫、全國防疫3級警戒期間,酒店暫時關閉,單身的蔡男無處可去,去年7月23日上午7點半,受邀到鄧女桃園市平鎮區租屋處,鄧女煮了泡麵給他吃,2人疑有共同施用不明煙霧,後因蔡男向鄧女求歡遭拒,雙方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混亂中鄧女持水果刀1刀刺進蔡男左胸,見他倒在地上失去意識,當天下午6點38分才打電話向警方自首,蔡男送醫後因心、肺受創出血嚴重,於當晚7點42分宣告不治。
鄧女警訊、偵訊時均坦承,也坦言與蔡男是「性伴侶」,桃園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念在鄧女自首,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合議庭指出,鄧女因衝突、情緒失控持刀刺殺蔡男,犯案後到自首的11個小時間,都無送醫急救等措施,顯見她對蔡男毫無施救之意,且一刀斃命,下手力道甚為猛,審酌蔡女家庭背景、過去無重大前科,與蔡男過去並無任何糾紛,僅因衝突即持刀刺殺蔡男,造成蔡男死亡及家屬傷痛,所生損害非輕,兼衡鄧女始終坦承、自首,惟因賠償金額分岐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可,依殺人罪判處她9年4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