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知名求職網卻遭騙個資 高雄至少9人淪「車手」、帳戶遭凍結
高市議員林于凱、時代力量鳳山區市議員參選人顧崇德,今陪同求職遇詐騙的受害者出面說明。(記者王榮祥翻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議員林于凱偕同議員參選人顧崇德,今揭露有詐騙集團寄居知名求職網站,假冒徵才卻說因為疫情須在家上班,在要求提供個資以利薪轉,事後驚覺帳戶被凍結,求職者變成「車手」,高雄至少9人受害。
高市議員林于凱、時代力量鳳山區市議員參選人顧崇德,今陪同求職遇詐騙的受害者出面說明,要求市府警察局、勞工局查辦平台責任、並提供受害者協助。
顧崇德說明,目前得知高雄受害人至少9位,受害人在求職網站人力銀行應徵某「國際貿易」的「專職助理」,主要工作為球鞋代購,在南區收付款項,檢查樣品,下訂單等工作,月薪32000元。
被害人面試錄取後,「公司」表示因應疫情先居家上班,其後更要求提供身分證和銀行帳號,用於勞健保和薪轉。
被害人不疑有他,將帳號和身分證影本給了「公司」,大約一個禮拜時間才發現自己帳戶被凍結,上班的「公司」原來是詐騙集團,而自己成了共犯。
求職受害者G先生表示,上班前3天看似正常,他負責上網找鞋、 比價,也有「訂單」和「廠商」,因此未起疑,期間被要求將公司匯到他個人帳戶的「貨款」、交給廠商的業務,前後共約50萬,後來銀行通知他帳戶被示警,才發現被當車手。
N小姐出示求職資料表示,她信任人力銀行,從沒想過上面會有詐騙,發現詐騙之後向平台反映,平台也只下架該工作職缺,沒有進一步負責;她向勞工局、1999求助,也只得到官方回覆。
林于凱認為,就業平台應屬就業服務法第40條所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工局作為高雄勞工事務主管機關,應該依法查核平台是否有疏失及責任,如有責任,應該依據同法第65到69條開罰。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股長李美慧回應,就服法有要求平台要針對徵才單位提供的資料做查對跟保存,如果平台沒做,將會進行查處。
根據就服法第40條第1項第7款,平台不得「仲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求職人遇到此情況,可以到勞工局檢舉。
高市刑大隊副大隊長林耕宇回應,針對求職受害者帳戶遭凍結的問題,程序上一定要拿到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或法院判決,才能申請解除帳戶示警;但如果求職受害者找到新工作,可以持新公司證明向銀行開立新戶,作為薪轉用途。
林于凱強調,當詐騙型態已經從欺騙消費者,轉變成連員工都是詐騙受害人時,詐騙不只騙錢,更連年輕人的信用都賠進去。他建議勞工、警察兩局應該有共同平台,協助年輕人面對求職詐騙,並加強相關宣導。
在知名求職網找工作卻遇到詐騙的受害者,出面說明被騙過程。(記者王榮祥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