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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流浪貓卻虐死 男子判拘役50天加罰金23萬確定

高等法院審酌趙男未和告訴人和解,今依動物保護法判趙男拘役50天,併科罰金23萬元確定。(資料照)

高等法院審酌趙男未和告訴人和解,今依動物保護法判趙男拘役50天,併科罰金23萬元確定。(資料照)

2022/05/10 14:2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趙姓男子領養流浪貓「花生」和「巧克力」後,竟持鈍器攻擊「花生」的腹部多次,導致牠傷重死亡,原本安排準備火化,但被發現有異,經解剖才查出趙男犯行,高等法院審酌趙男未和告訴人和解,今依動物保護法判趙男拘役50天,併科罰金23萬元確定。

趙姓男子於2019年5月間,向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領養流浪貓「花生」及「巧克力」。同年10月,趙男卻於內湖區住處以不明物體攻擊「花生」腹部等處多次,讓「花生」遭受多發性鈍力傷致多發器官與組織頓創出血、壞死,終因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

趙姓男子未告知其攻擊「花生」犯行,僅通知協會「花生」死亡,並將遺體送交寵物殯葬業者準備火化。協會趕緊領回遺體,並交由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安排解剖確定死因,協會因而發現「花生」遭虐死。

士林地院審理時,趙男否認虐死「花生」,但法官不採信,依動物保護法的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趙男拘役5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3萬元,其中拘役得易科罰金5萬元。

檢方不服判決,以一審量刑過輕,上訴高等法院,趙男亦提起上訴,改口坦承犯行,且有意與協會和解,請求高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高院審理認為,趙男未和告訴人協會和解,獲取其原諒,今仍判趙男拘役50天,併科罰金23萬元定讞,拘役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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