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尾隨機車1分鐘連開9罰單 法官認未明確攔查判撤銷「拒檢逃逸」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市郭姓騎士去年騎機車被警車尾隨後,警察以同1張照片告發他在1分鐘8項違規,開出8張罰單,另外,認定他拒絕攔查,再開1張罰單,被台東監理單位重罰1萬元,還吊扣駕照6個月。郭男不服,申訴不成後提行政訴訟,台東地院法官認為警方尾隨過程稽查意圖不明確,判撤銷拒檢逃逸罰單。
郭男是去年8月間騎機車被警車盯上尾隨,以他在台東市中興路段前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行至中興路一段與更生路口,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紅燈右轉,開出8張紅單,並認定他在中興路一段與中興路一段396巷拒檢逃逸開出罰單。
郭男認了前8項違規,收下罰單,不認拒檢逃逸而提申訴,但交通裁決所認定他拒檢,裁罰罰鍰1萬元整,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郭男不服,遂提起行政訴訟。
郭男主張,當天騎乘機車去送貨完畢,要回去果菜市場騎車有點快,不知道警方尾隨在後面,員警也沒有攔停,也沒有開警笛或警鳴器攔查,然後就用同一張照片於1分鐘內開了8張罰單,他不知道有警察攔查,請求撤銷原處分。
高雄區監理所則辯稱,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見郭男未戴安全帽及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開啟警示燈及警車警鳴器示意停車受檢,郭男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警車行車紀錄器影片為證。
法官認為本件爭點在於警察有無有向駕駛人為攔停之行為。經勘驗影片,郭男雖有未依規定行駛對向車道、未載安全帽、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為,但警車與機車原有相當距離,畫面無從判斷機車車牌,且警車雖有按鳴喇叭兩聲,但時間過短,警車按鳴喇叭之動作是否即屬示意停車受稽查之意,郭男是否即為喇叭提示音之對象,均屬有疑,警方尾隨過程無任何攔停行為,因此,郭男主張不知有警察攔查,非故意逃逸,並非不可採信,判決撤銷逃逸罰單,訴訟費300元由高雄監理所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