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外帶麵包刀「防身」? 法官不信判罰5千元
2022/04/11 16: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市報導〕今年3月間,蕭姓男子在署立台北醫院急診室外攜帶麵包刀被警方發現後,移由法院裁處,蕭男辯稱帶麵包刀是「防身」,但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為,麵包刀屬具殺傷力的器械,蕭男所辯顯與常情有違,屬卸責飾詞,不足採信,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處以罰鍰5千元,可抗告。
裁定書指出,今年3月16日凌晨2時許,蕭姓男子在台北醫院急診室外攜帶麵包刀,警方發現後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由法院裁處。
蕭男辯稱:「攜帶該麵包刀是用於防身」,但法官認為,麵包刀為鋼質製品,質地堅硬,刀鋒呈尖銳狀,如朝人揮砍,顯足傷人性命,因此屬具殺傷力的器械,而蕭男所辯用以「防身」,與常情有違,屬卸責飾詞,不足採信,判罰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