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傳家寶刀」闖法院 阿伯:童軍刀怎麼了嗎
王姓粗工攜小刀進法院,自稱是當童子軍時買的。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50多歲王姓粗工帶著一把小刀進入法院,金屬探測門發出感應聲,被法警攔下報警,他辯稱刀子是他當童子軍時買的,原本要傳給孩子,警方認為這把「傳家寶刀」跟案件無關也不是證據,雖然不是管制刀械,但王男已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全案移送簡易庭裁決。
台南地院這個月中傳出騷動,入口檢測金屬門發出嗶嗶聲,法警看到王男攜帶用報紙包裹的棒狀物,十分可疑,要求他打開,竟露出一把小刀,法警報案通知轄區警四分局。
警方抵達後詢問王男,為何攜帶刀械到法院?王男否認有想傷人意圖,聲稱這是「童軍刀」,他解釋,這把刀是他在3、40年前當童子軍的時候買的,一直使用到現在,平時會帶在身上防身,工作時也會用,之後會把刀子留給孩子繼續使用。
這把「傳家寶刀」跟王男涉及的案件無關,也不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管制刀械,但是特殊的理由攜帶有殺傷力的刀械,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是最高3萬罰鍰,警方訊後將他依法移送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