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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竟亮槍 惡煞被逮龜縮:以為對方抄傢伙

2022/03/13 18:0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鄒姓男子去年初開車搭載劉姓少年行經北屯區路段時,因行車糾紛攔下開貨車的對方後,先辱罵對方再亮出空氣槍,少年則是拿球棒助威,一副凶神惡煞的模樣,未料二人被警方循線查獲時,鄒男辯稱,以為對方要抄傢伙才亮槍防身,而且「只有露出一點點」,仍被法官依恐嚇罪判拘役。

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結,認為22歲鄒男犯案時是成年人,而劉是未滿18歲少年,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範範圍,鄒應依違反兒少法,加重其刑,依恐嚇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18日上午7時許,鄒男開車搭載被台中少年法院裁定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的劉姓少年,二人行經北屯區北屯路240巷、北屯路交岔口時,與一名貨車駕駛因超車問題有糾紛,鄒為此不滿隨即在下個路口攔下貨車,找該名司機理論。

只是兩人下車時明顯不懷好意,鄒男亮出放在胸前的一把空氣槍,不斷朝司機辱罵,少年也從後車廂拿出鋁棒助陣,司機見兩人面露凶光,一副凶神惡煞模樣,趕緊離開現場,後來認為生命受到威脅,隨即報警提告,警方也循線查獲二人帶回偵辦。

只是鄒男在警詢時,一反先前囂張態度辯稱,當時看到司機轉身進車內,以為對方要抄傢伙,才將空氣槍放在身上防身,且「只有露出一點點」,沒有對貨車司機亮槍,但劉姓少年說,有看到鄒男下車時,將空氣槍插在身上並出示給司機看,訊後全案依恐嚇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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