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噴槍致死案父提再審 開庭辯:她手掌可以握按噴槍
2022/02/17 18:0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備受矚目的鄧姓女童噴槍致死案,鄺父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徒刑10年定讞,他不服提起再審,高雄高分院下午首次開庭,鄺父當庭拿出相似的噴槍,說明鄧童手掌可以握按噴槍,要求還他清白。
2019年1月20日,鄺姓父女到自助洗車場洗車,鄧童遭空氣噴槍灌氣而死,橋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鄺父有期徒刑1年10月,但高雄高分院則依據台大鑑定報告,認定他故意持噴槍朝鄧童嘴巴噴氣,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經鄺男上訴最高法院,被判決駁回定讞。
今年初,鄺男發現鄧童不是他的親骨肉,向高雄高分院提起再審,今天下午4點30分,法官首次開庭調查。
鄺父和其辯護律師出庭指出,新事實、新證據包括鄧童不是他的親骨肉,台大鑑定報告未找同齡層小孩實際操作噴槍,及未測量從手掌、虎口、到手指的距離。他認為此長度,鄧童可以按壓噴槍,這些都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他並要求採集噴槍左、右握把指紋,以釐清事實真相。
庭訊進行30餘分結束,承辦法官裁定後核辦。鄺父離開法院時指出,有聲請暫緩執行,並將在下週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