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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體小舖創辦人醫美診所昏倒死亡 診所負責人不起訴

黃慧娟(左1)曾出席品牌活動。(取自The Body Shop臉書)

黃慧娟(左1)曾出席品牌活動。(取自The Body Shop臉書)

2022/02/09 10:1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去年到台北市松江路「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卻在廁所昏迷,搶救2個月仍不幸病逝,黃慧娟兒子事後控告診所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涉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根據法醫相驗結果,發現死因為心臟結構問題導致心因性休克,屬於自然死亡,難證明黃慧娟有接受侵入性治療或因而昏倒的事證,將傅男等人不起訴。

去年7月23日,黃慧娟赴「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卻突然昏迷倒地,被送至馬偕醫院搶救,雖然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仍陷入昏迷,直到9月底仍不幸病逝;黃女兒子質疑母親的死與診所療程有關,控告診所負責人過失致死。

傅男及林女則否認涉有過失,並供稱當天只對黃慧娟進行一般保養、美容療程,這些療程不需醫師執照,另指黃慧娟的皮膚反黑的原因,是她在其他診所做電波療程的緣故,她因此才到其診所進行美白,且當天黃慧娟是在換衣服時被發現昏倒,當時還沒開始進行療程,林女發現後還曾幫黃慧娟施作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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