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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遭移送社維法 法官裁定不罰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見圖)遭依社維法移送,法官裁定不罰。(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見圖)遭依社維法移送,法官裁定不罰。(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2022/01/25 19:33

〔中央社〕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遭民眾檢舉指他說的話,誤導多數民眾以為多數律師諮詢免費,每小時僅收2000元,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將蔡依社維法移送。北院認定,無法證明言論造成恐慌,裁定不罰。

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指出,台北巿中正一警分局移送指出,有民眾陳情依某媒體110年10月20日報導,蔡碧仲於當天法務部的建置律師查詢系統落實司法近用權記者會上,表示多數律師不收諮詢費,即便要收新台幣2000元也沒關係等語,誤導多數民眾以為多數律師諮詢免費,每小時僅收2000元,言論影響公共安寧、傷害民眾與律師信賴關係。

警方後來將蔡碧仲,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移送法院。

台北地院法官仔細看完報導上下文內容後,認為法務部為建置律師查詢系統,避免民眾遭假律師詐騙,要建議民眾可親至律師事務所洽談,經由與律師對談了解律師對法律的掌握度,以決定是否委任這名律師,多數律師收取諮詢費用不一。蔡碧仲在記者會上就如何辨別真假律師而發言部分,難認是故意將不實事實捏造,以謠言呈現並散布。

法院指出,民眾於接洽律師時均可先詳加詢問相關收費項目,並透過其他方法辨別律師真偽,新聞內容應還不足以引起閱覽者心生畏懼或恐慌,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須引起公眾畏懼及恐慌有別。

此外,警方移送本件除新聞截圖之外,就新聞報導有何造成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及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情形,均未提出積極證據加以證明,北院日前以本件不符合社維法要件,裁定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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