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要高鐵女站務員提行李遭拒 7旬翁辱三字經要罰4千元
2022/01/12 14:3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70歲的褚姓男子在高鐵新竹站搭車時,由站務人員鄭女送上輪椅後,褚男叫鄭女幫他拿隨身行李,鄭女拒絕,褚男竟口出三字經,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千元。
判決書指出,70歲的褚男前因妨害名譽案件,經士林地院判處罰金3千元確定,2020年11月25日晚間6點多,褚男在高鐵新竹站南下月台,不滿站務人員鄭女拒絕幫他拿隨身行李,竟辱罵「操你媽」,鄭女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褚男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台幣4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仟元折算1日。
鄭女說,當時她推輪椅過去,她請褚男坐輪椅,褚男要她拿放在地上的隨身行李,她告訴褚男只協助輪椅部分,個人行李要自己拿,褚男拿出他的身分證質問她說他幾歲,但她還是堅持要褚男自己拿行李,褚男就罵「操你媽」,且大聲地罵。
法官審酌被告前已有多次當眾辱罵旁人紀錄,此次與素不相識的鄭女,僅因拒絕幫拿隨身行李,竟不圖理性溝通或循合法途徑解決,在高鐵新竹站以不當言詞辱罵,顯乏尊重他人觀念,實非可取,考量其年紀甚長,且患有雙極性情感疾患,有台大醫院診斷證明書可證,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