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事如廁 豬哥工程師丟工作還要賠
鄭姓工程師偷拍女同事如廁,事後不但丟掉工作,還要賠女同事7萬元。(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在知名工程顧問公司擔任工程師的鄭男,前年見同樣為工程師的女同事進女廁如廁,竟尾隨偷拍,鄭男事後不但丟掉工作,也被女同事女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雙方資歷以及鄭男主動赴警局承認竊錄,判賠7萬元;可上訴。
女同事主張,前年10月27日下午2時許,鄭男見她前往女廁如廁,竟尾隨進入並開啟iPhone放在廁所隔間層板上方竊錄,導致她身心受創,也害怕在外如廁,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鄭男解釋,女同事提告刑事妨害秘密案件,自己已於檢方偵查時承認偷拍,但女同事求償百萬過高。
北院認為,鄭男在辦公室的女廁以手機竊錄女同事如廁時身體隱私部位,導致女同事在工作場所如廁時產生心理壓力並心生恐懼,鄭男須負損害賠償責任,經審酌雙方資歷以及鄭男主動赴警局承認竊錄,判賠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