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當街朝20歲正妹潑糞 高院斥「潑屎哥」惡性極大判刑3月

去年9月19日晚間,邱女坐在信義區松壽路的威秀廣場石椅上,突然遭黑衣男子手持裝有糞便穢物的水桶,朝她頭部潑灑。(資料照,擷自爆料公社)

去年9月19日晚間,邱女坐在信義區松壽路的威秀廣場石椅上,突然遭黑衣男子手持裝有糞便穢物的水桶,朝她頭部潑灑。(資料照,擷自爆料公社)

2021/12/30 11: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歲邱姓正妹去年9月19日深夜,在台北市信義威秀廣場遭20歲男子柯敬憲當街潑屎,甚至將屎桶整個倒蓋在邱女頭上,柯男到案供稱,因在夜店搭訕邱女被拒,又發現邱女在臉書嘲笑他矮,他才會憤而到公園撿狗便,再混合廚餘,整桶倒在邱女頭上,一審依強暴公然侮辱、強制罪判柯3月徒刑,兩造均上訴,高等法院認定柯男不構成強制罪,但柯在人來人往的信義商圈對女子潑屎,惡性極大,不應輕縱,今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王復生宣判後當庭指出,柯男在北市鬧區的大庭廣眾之下,對邱女潑屎等犯行,行為惡質,對被害人造成極大羞恥及感到遭受侮辱,審酌柯的惡性極大,應予加重刑責,因此雖認定不構成強制罪,仍就柯的強暴公然侮辱罪犯行重判3個月徒刑。

案發於去年9月19日晚間10點多,邱女獨自坐在信義區松壽路的威秀廣場石椅上,突然遭到1名黑衣男子手持裝有糞便穢物的水桶,朝她頭部潑灑後,逃離現場。有民眾將錄得影片上傳臉書社群「爆料公社」,驚悚畫面迅即引發網路熱議。

事發後,邱女在臉書上貼文報平安:「好加在我還活著,不是被砍也不是被潑硫酸」、「你的屎真的臭⋯還有金針菇,我都懷疑你是不是有大腸癌,我洗了五次頭髮,到現在還有味道」。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潑屎哥」的20歲柯男,將他送辦,柯男供稱,因在夜店搭訕邱女被拒絕,後朋友在夜店認識邱女雙方互加臉書,他才知道邱女曾在臉書嘲笑他矮,還來敢搭訕,而邱女常在臉書貼文打卡,他因此掌握邱女當晚行蹤而前往潑糞。

邱女得知後又貼文反駁說根本不認識柯男,「誰跟你有糾紛?我連你是哪位都不知道,而且我的初戀個頭也不高,根本沒有什麼嗆誰矮的問題,你有證據嗎?」、「柯先生你再唬爛啊!誰跟你認識啊,有什麼毛病」。

台北地檢署將柯起訴,台北地院認定柯的犯行構成公然侮辱罪與強制罪,將他判處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仍可上訴。柯男和檢方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