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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男童遭關廁所餓死剩骨頭 生母遭重判理由曝光

北院認定,林母在嬰兒需要照顧之際,卻未正常提供飲食,導致嬰兒長期處於飢餓狀態致死,依法判刑8年。(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北院認定,林母在嬰兒需要照顧之際,卻未正常提供飲食,導致嬰兒長期處於飢餓狀態致死,依法判刑8年。(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2021/12/28 16:4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2歲男童遭活活餓死案,根據員警證詞可知,「男童屍體外觀只剩骨頭」,林姓生母因此遭認在男童需要照顧之際,卻未正常提供飲食,導致男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並死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重判生母8年徒刑;共犯林女胞兄與林女同居人蕭男,則被依「妨害未滿16歲之幼童發育罪」,各判3年、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2018年8月,林男把男童從嘉義老家帶回台北給林女撫養,兄妹與蕭男短暫同住1個多月期間,男童卻被關進廁所,飢餓爬出廁所翻找垃圾桶內食物時,還遭打罵制止。

同年11月9日早上,林女和蕭男離家玩樂數日返家,才驚覺男童脫糞、蜷曲於馬桶旁,已失去生命徵象,但她非但沒立即向警消求救,還逃離租處躲避,當晚才在酒店經紀人勸說下報案,但男童早已斷魂。

員警當下前往處理,只見「男童屍體外觀只剩骨頭,根本沒有什麼肉」,員警認為「正常人是不會將小孩養在浴室內」,他判斷是不當照顧、營養不良導致男童死亡,且當時在場的林女和男友並未主動告知是因為照顧不當導致男童死亡。

案經法醫研究所解剖,認為男童生前身高84公分、體重5735公克,身高與體重均低於生長曲線3%,且頭部與身體軀幹不成比例,腹部呈舟形狀,腹胸部、四肢、各器官各缺少或失去脂肪組織,肌肉組織生長發育不良,兩眼眶明顯凹陷、多處皮膚呈皺褶狀、骨骼輪廓浮現明顯、腹部嚴重凹陷狀,接近皮包骨狀態。

但3人都否認虐童。林女辯稱有拿錢給胞兄買東西給兒子吃,也會阻止胞兄把兒子關進廁所。蕭男解釋自己沒有動機把男童關進廁所。林男則說會買麵包、飲料跟男童一起吃,且男童是由妹妹關進廁所。

北院認為,3人與男童同住租屋處,須對男童的生命、身體、健康及身心健全成長負責,卻將男童放在廁所內,或默許男童生活在廁所,還未正常提供三餐或給予衣物供保暖,縱然未必故意虐童,仍應負責。

北院並指,林女雖自稱沒有錢養兒子,胞兄也喊沒錢生活,但依兄妹消費紀錄可知,林女仍有錢支付玩樂,林男同樣有錢玩網路遊戲。

北院因而認定,林女對男童負有扶助、保護級教養義務,卻未盡力照顧,更在知悉胞兄與蕭男不再同居後,仍未正常提供飲食,導致男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導致營養不良進而死亡;另胞兄與蕭男因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悔意,屬犯後態度惡劣,分別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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