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拍81名少女裸照 高院重判106年
判決示意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靠推甄考上台大醫學院研究所的林和駿,2017年入學前夕遭檢警查出,他在網路上以威脅、誘騙方式,對81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最小僅8歲,多達120G的電腦容量,還將這些裸照傳給蘿莉「同好」欣當,甚至約少女開房間讓他摸下體,案發後被取消學籍,一審僅判他3年與4月徒刑,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審理後改為重判,共宣判他共106年10月的刑期,另外34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
此案是近年來罕見重大兒少性剝削案,被害人清一色是國小、國中少女,但一審判刑過輕,引起社會譁然,高院合議庭審判長王美玲、受命法官葉違廷、陪席法官汪怡君判決林男每罪分別在一年二月至一年四月徒刑不等,宣告刑達106年之多,因此,特別在判決書指出,為免定出無意義的應執行刑,待林男各個犯罪行為定讞後,再由執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勢必比一審重判。
現年26歲的林男,原本就讀慈濟科技大學,他是以甄試入學之方式,錄取臺灣大學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碩士班,原本有大好前程,但本案2017年8月間爆發後,台大已經主動取消他的學籍,據悉,他目前擔任五金技工,月薪2萬多元。
檢警指出,林男從2014年5月到2017年7月間,以上網透過臉書(FACEBOOK)、LINE等APP通訊軟體,使用「Nacky 」、「林彥旻」或「lin10245010」等暱稱,掛上帥哥假照或假裝成少女的身分,向被害少女佯稱要「互相欣賞身體」,誘騙少女自拍裸露胸部、全身或下體的影片或照片。
惡劣的是,只要被害人給出一張照片,林男就已威脅公開裸照的方式,逼迫對方給出更多照片。而被害人年齡最小的才8歲,相關檔案多達120G,被林男依姓名、學校等方式分類收藏,林男還向多名網友分享這些照片;81名被害人中,還有1人被以外拍為名,誘騙到飯店開房間,慘遭被林男撫摸下體等私密處。
林男落網後擔承犯行,指稱自己人際關係不好,在網路上發現可以結交許多少女,才會越陷越深。
台北地院認定林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其中將林涉犯拍攝裸照部分判刑3年,猥褻少女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時,林男和5人達成和解,另有19人不願追究,共涉82罪中(共81名被害人,林涉對1名被害人犯下2罪),各判1年2月至1年4月不等,另外,誘騙拍裸照罪也判刑1年4月,共宣告達106年10月徒刑;至於猥褻少女部分,仍維持一審的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