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害命!貨車停路邊騎士撞上亡 運將賠錢換緩刑
2021/12/08 12:2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男子晚間將小貨車停在路邊,劉姓機車騎士未注意撞上該貨車後車尾,傷重不治,楊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楊男停車違規占用車道,應負過失責任,念其同意賠償被害人家屬取得和解,予以緩刑機會,可上訴。
楊男去年10月晚間將小貨車停放在內埔鄉道路邊,劉男騎機車行經該路段,不慎撞上該貨車的左後車尾,人車倒地受到重創,送醫後因顱內出血及多處骨折加上血胸等傷勢嚴重,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楊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車禍鑑定報告指出,劉姓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楊男停車占用部分車道,妨礙車輛通行,為肇事次因。
屏東地院認為楊男雖為肇事次因,但也要負起過失責任,念其同意賠償被害人23萬多元取得和解,並已支付部份金額,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