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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子毀約還砸傷她! 老母請求撤銷贈與購屋款勝訴

法官認兒子砸傷母親即構成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母親主張有據,除判決母親勝訴且兒子必須給還購屋款,不得上訴。(資料照)

法官認兒子砸傷母親即構成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母親主張有據,除判決母親勝訴且兒子必須給還購屋款,不得上訴。(資料照)

2021/11/08 23:06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年邁母親多年前出資讓林姓兒子購屋,條件是兒子必須讓她住到百年後,未料兒子去年竟以助行器砸傷她還趕出門,此舉傷透婦人的心,氣的提起請求撤銷贈與,法官認兒子砸傷母親即構成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母親主張有據,除判決母親勝訴且兒子必須給還購屋款,不得上訴。

林男當初希望母親提供購屋資金,且承諾購屋後會讓她住到百年後,母親因此匯款135萬元贈與兒子,並在去年5月間入住,未料當年10月,兒子即故意以以助行器砸她,導致右側下巴及右側肩膀瘀挫傷等傷害,並將她趕離房屋,母親為此請求撤銷贈與,要求兒子給付135萬元。

案件審理時,這名老母親指證「當天發生衝突的原因是兒子把電源切掉,我問兒子為何要把電切掉,他就叫我搬出去就對了,我跟他說腳這樣怎麼搬,然後他就拿助行器砸我肩頸處下方」。

林男辯稱,母親匯款135萬元給他時並未說明贈與用途,也無任何附加條件,係因母親一味吵鬧、根本聽不進他說什麼,他始拿助行器瞄準旁邊牆壁砸,藉此宣洩一下,根本沒有砸到母親,若他故意砸母親,傷勢不可能如此輕微,是以並未故意侵害母親。

台中高分院二審合議庭綜合母子所述認為,可見林男確與母親發生口角衝突後丟擲助行器,且要求搬離,林男行為已構成刑法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足認林男有故意侵害母親的行為,且依刑法有處罰明文,母親主張依民法規定撤銷贈與契約,自屬有據,因此判決母親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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