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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攔查遭大外割上銬 女師詹慧玲嗆警「你真的很蠢」 獲不起訴

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的女老師詹慧玲。(資料照)

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的女老師詹慧玲。(資料照)

2021/10/26 11:53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今年4月22日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在藝文圈小有名氣的女老師詹慧玲,當天上午在桃園中壢後火車站商圈手拿早餐,準備趕赴教室上課時,遭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攔查,要求出示證件,詹女未配合與警僵持,並說「你真的很蠢」依妨害公務上銬送辦,女師則反控警強制、妨害自由、傷害等罪,此事一度引發熱議;桃園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雙方均為不起訴處分。

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說明,詹姓女老師所犯妨害公務罪章中的侮辱公務員罪嫌不起訴理由,這項罪嫌構成要件之一必須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葉姓員警主觀認為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規定,合理還疑詹女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但偵查中檢察官會同雙方勘查密錄器檔案,發現詹女受盤查前神色服儀正常,舉止無異常,客觀上無任何事實認為她已達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的程度,不能因她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便可任意攔檢盤查,因此葉員的盤查行為尚非於法有據,縱使詹女偵查中坦承曾脫口「你真的很蠢」一語,但因葉員的攔查不符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要件,所以不構成犯罪。

有關葉姓員警不起訴理由,葉員的攔查雖然於法無據,但是他依據詹女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帶2件行李、面容清瘦等客觀情狀,依個人執法經驗,主觀上產生詹女有犯罪嫌疑或為失踨人口的疑慮,因而上前盤查,應非出於妨害詹女行動自由的犯罪故意,而是誤認有符合警職法的攔查情形發生,這種對於阻卻違法事由的認知錯誤(學理上稱為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由於不具犯罪故意,所以不構成刑法強制罪,且無處罰過失犯的規定。

至於葉姓員警在詹女口出「你真的很蠢」一語後,認為她構成侮辱公務員罪嫌的現行犯,而對她使用強制力及柔道技法逮捕及拘禁在派出所的過程中,雖然造成詹女人身自由受限並受傷,但因葉員有之前阻卻違法事由的認知錯誤,且在警所內使用腳鐐等戒具皆是依據「警察機關逮捕現行犯作業程序」的規定,因此不構成刑法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另於逮捕過程中,詹女有激烈抗拒及衝往馬路的危險舉動,葉員因此施以柔道技法「大外割」將她壓制在地,避免產生更大傷害,無過當情事,且已盡注意義務,此部分同樣不構成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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