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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孩對警噴辣椒水、將警打到骨折 檢方:從重量刑

蔡姓男子夥同陳姓友人對警消人員施暴。(記者王定傳翻攝)

蔡姓男子夥同陳姓友人對警消人員施暴。(記者王定傳翻攝)

2021/10/15 18:3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10月7日,蔡姓男子騎車載著陳姓友人行經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南路台北橋時,與他人發生車禍,2人竟遷怒前來處理的警察及消防員,並出拳把消防員打到眼睛縫5針,還對員警噴灑辣椒水,甚至把其中一名警員打到骨折,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將2人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檢警調查,今年10月7日清晨6時許,警、消獲報台北橋上橋處發生車禍,紛紛前往處理;怎料,蔡、陳2人僅因不滿被消防員要求讓道,竟失控毆打並辱罵消防員及員警,陳男甚至拿辣椒水朝員警噴灑,支援警力隨後抵達,當場制伏2人並送辦。

蔡、陳2人所為造成消防員眼睛縫5針,臉部、頭部、頸部多處受傷,洪姓警員頭部及鼻子受傷,還因遭到噴灑辣椒水,受有刺激性皮膚炎傷害,最慘的是,賴姓警員皮膚、左右肘及右手都受傷,左手第三掌還骨閉鎖性骨折。

檢方偵辦時,2人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2人涉犯妨害公務執行、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及傷害罪嫌,請法院從一重以妨害公務執行罪論處。

檢方並請法院審酌2人在警察及消防員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並施以強暴,視公權力為無物,對於公權力的貫徹妨害甚鉅,雖坦承犯行,但仍羅列理由以正當化其行為,未有悔改之意,請予以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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