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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配「亞亞」3/11被撤居留許可 依規10日內離境否則強制驅逐

    中國籍陸配網紅劉振亞必需在10內之內離境。(記者劉慶侯翻攝)

    中國籍陸配網紅劉振亞必需在10內之內離境。(記者劉慶侯翻攝)

    2025/03/15 09:4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中國籍陸配網紅劉振亞經營的社群媒體「亞亞在台灣」,因武統言論4日被移民署約談,11日由移民署發布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5年不可再次申請。依規定需在10日之內離境,否則將會被強制驅離出境。

    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徐昀今日上午代表移民署長表示,移民署曾考量劉振亞和她的3名子女安置與未來台灣家庭問題,但劉女消滅我國主權的言行作為,已為國內社會所不予許,因此決定依法處置。

    以依親身份定居台灣的劉女,以「亞亞在台灣」為名,長期在YouTube、抖音等影音平台經營,影音內容多為宣揚「兩岸統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武統台灣」等言論,影片拍攝同時也拉幼女一同入鏡,引起注意。

    有民眾認為劉女行為公然鼓吹武統言論,涉嫌違法向國安等單位提出檢舉,移民署於是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規定,需調查事實及證據,4日上午通知劉女到場陳述意見並作成紀錄。

    移民署根據劉女公開發表的言論,11日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依相關規定,5年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並在今日完成依親居留許可廢止處分書。

    近日劉女又在自己的頻道上傳影片,指稱在台遭惡意舉報,質疑自己在所陳述言論,許多台灣政治名嘴都曾公開講過,只有她的言論自由受限,並表示會調整並規避未來影片。

    移民署指出,依法調查並會商相關機關後,將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依相關規定,5年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

    移民署表示,特定人士切勿為提高網路流量牟利而發表不當言論,不僅可能觸犯相關法令,亦浪費社會及行政資源;並嚴厲譴責任何傷害我國民主體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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