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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狼師強摸女學生下體狂喇舌 噁纏「有機會再約妳」

53歲鄒姓教師對女學生摸下體、強行喇舌,逞慾之後還說「有機會再約妳」,法官認為他惡性不輕,判刑1年2月。示意圖,圖中非當事人。(資料照)

53歲鄒姓教師對女學生摸下體、強行喇舌,逞慾之後還說「有機會再約妳」,法官認為他惡性不輕,判刑1年2月。示意圖,圖中非當事人。(資料照)

2021/09/24 06:5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某高中53歲鄒姓教師,將女學生小芳(化名)誘騙到校內樓梯間,摟腰伸鹹豬手摸下體,還強行喇舌,得逞後宛如把女學生當應召女,要求小芳提供聯絡方式,稱「我有機會再約妳」。小芳脫身後,躲在廁所發抖哭泣,校方調查時,他還伺機進入輔導室,質問小芳「有沒有說剛剛的事?」法院審理時,又全盤否認犯行,檢方具體求刑1年,但法官認為他惡性不輕且狡辯,依對少年(女)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13日,當時53歲的鄒男,仍擔任某高中教師,該校未成年女學生小芳於校內跟學姐學妹練舞時,鄒男宣稱自己快退休,想跟小芳合照當紀念,誘騙小芳搭電梯到四樓導師室時,鄒男先伸鹹豬手,上下撫摸小芳腰部,猛嗅小芳頭髮,直呼「妳頭髮很香」。

小芳察覺異狀,合照後急著下樓離去,鄒男卻以有事要談為由,要求小芳到側邊樓梯間談話,小芳指控說,鄒男先摟她的腰,她用手擋住,但鄒男還是繼續摟腰,還說「看到妳,心情就很好」,之後,突然用手把她的臉轉向前,還說「妳忍耐一下」,接著「親我的嘴巴,還把舌頭放進去(俗稱舌吻、喇舌),過程大概幾秒」。

小芳說,鄒男強吻時,還伸手隔褲子摸她的下體,她夾緊雙腿、把手放在兩腿之間阻擋,此時,剛好學姐來電,她用力推開鄒男,一直說「不要這樣」,鄒男放手並一直道歉,卻又伸手想再度摟腰,她一直退縮。

小芳指證說,鄒男雖罷手,卻又不讓她離去,還說「再給我幾分鐘時間」,詢問她的住處與聯絡方式,「以後要找妳,要怎聯絡妳?」她迫於無奈,只好跟鄒男加為LINE好友,鄒男雖同意她離去時,卻又說「有機會再約妳」。

小芳脫身後躲到2樓廁所,被學姐與學妹找到時,她全身發抖哭泣,惡質的是,鄒男逞慾後,發現小芳被帶到教官室(學務處)、輔導室,他在外面徘徊,甚至進入輔導室,質問小芳「妳為何在輔導室、有沒有說剛剛的事?」

鄒男見小芳與校方人員談話,還企圖用LINE聯繫小芳,並詢問承辦性別平等的老師,「我跟學生在上面講話、會怎樣?」「我快要退休了」,這位老師回答「做什麼事會有什麼後果,你自己應該知道」。

法院審理時,鄒男全盤否認強制猥褻,他承認與小芳自拍時,站得比較靠近,但沒有摟腰等行為,他只是鼓勵小芳,詢問她的家庭狀況等,強吻與摸下體等行徑,「根本沒有這些事情」。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小芳創傷至今未平復,學姐等人證詞,也能佐證她受鄒男強制猥褻,鄒男案發後於輔導室徘徊,向承辦性平老師打聽消息等行徑,更顯示其心虛,檢方雖具體求刑1年,但法官認為鄒男身為教師,恣為踰矩的行徑,惡性非輕,犯後狡辯、沒有絲毫歉意,依對少年(女)故意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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