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衰男總是遇到她…3度挨告「跟蹤女人」 倒個垃圾也挨罰

李男出門丟個垃圾,與吳女擦身而過,對方竟報警說被跟蹤,讓他慘被罰了1500元。倒垃圾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李男出門丟個垃圾,與吳女擦身而過,對方竟報警說被跟蹤,讓他慘被罰了1500元。倒垃圾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2021/09/22 06:45

首次上稿 00:12
更新時間 06:4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豐原李姓男子3年半前在咖啡廳喝茶,鄰桌吳姓女子突然對他猛拍照,質疑「你在跟蹤我?」李男不予理會,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1個月後又3度遇到她,拍照質問「跟蹤我」。李男改變作息,去年7月還是被吳女撞見,攔人拍照質問,「你跟蹤我3年」,他氣得回罵「神經病」挨告。今年5月他丟垃圾又與吳女擦身而過,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1500元,他委屈地說,倒垃圾被警察罰,真是莫名指控又諷刺。

李男挨罰後,回家都故意繞路,今年7月15日買完豆腐,回家途中還是遇到吳女,對方又再提告,但警方沒罰李男,他總計被吳女告3次。

60多歲已婚的李男是「全職家管」,50多歲吳女從事服務業,兩人都住台中豐原,住處距離1至2公里。裁定書指出,李男被警方罰1500元後,向法院提出的異議說,自己生活習慣固定,上午陪媽媽散步復健,下午到「異人館咖啡廳」喝茶看報,或到家樂福買菜購物。

李男說,2018年大年初七,他在異人館喝茶時,吳女走來劈頭就問,「你認識我嗎?」他回說,「不認識」,吳女卻持手機猛拍照質問,「你跟蹤我」,他懷疑吳女精神異常,沒理她。

事隔1個月,他又在異人館與家樂福3度遇到吳女,發現她似乎守在賣場門口,對他肆無忌憚拍照,質問「你跟蹤我」,李男懷疑吳女跟蹤他,再栽贓誣指他「跟蹤女人」,他只好改變購物時間,從家樂福轉移到愛買,但之後在愛買門口又見到吳女一次,他迅速轉彎離開,吳女沒看到他。

李男說,之後一段時間沒再遇到吳女,正慶幸擺脫陰霾,去年7月30日他在愛買購物,結帳正要離開,吳女從賣場門口追出,指責「你跟蹤我,太可惡」,李男情緒也爆發,反問「整個豐原都是妳家嗎?」辱罵「王八蛋」、「去吃藥」,吳女控告公然侮辱罪,台中地院判他罰金3000元。

李男質疑,他比吳女先到賣場且先結帳,「是她跟蹤我,再栽贓我!」吳女指控跟蹤部分,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認為證據不足,沒有對李男開罰。

李男的惡夢尚未結束,今年5月4日下午,他倒垃圾時竟在路口遇到吳女,她事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拍到兩人擦身而過,並非一前一後,但將李男依社維法的「跟追(跟蹤)他人」罰1500元。

李男向台中地院提出異議,指自己太冤枉,丟垃圾用最短距離行經路口,也會被警察處罰,「太諷刺了」,法官認為,路口是大家都能自由通行之處,兩人「偶遇」並無反常,監視器也顯示兩人擦身而過,李男沒有尾隨、盯梢、守候等行為,撤銷警方處分。對此,豐原派出所說,尊重法官裁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