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男居家檢疫提早外出挨罰20萬 執行署體恤讓他辦分期
2021/09/09 12:5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越南籍阮姓男子為改善家計,來台依親妻子想打工賺錢,結果疏於注意,本應在居家檢疫最後一天晚間12點才期滿,卻提早至9點多外出,結果被新竹縣衛生局裁罰20萬,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得知其情況後,允許讓他分期繳納,以度過眼前難關。
新竹分署表示,阮男為越南籍人,自越南入境依規定應居家檢疫,檢疫期間於末日24時始期滿,阮男誤以為已檢疫期滿,當晚9點多擅離檢疫處所,遭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裁處新台幣2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受理後,阮男滿腹委屈陳述說,他因不看不懂中文,入境時沒有翻譯跟他說清楚,檢疫期間也沒有人告知應至第14天當天24時為止,實非故意擅離,新竹分署了解其委屈及困難後,秉持「公義與關懷」執行理念,提供寬緩分期繳納方式,幫助其渡過防疫難關。
新竹分署呼籲,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裁罰案件,都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將依法採取迅速且強力之執行手段,絕不容有任何防疫破口,以遏止民眾無視相關防疫規定且拒不繳納罰緩等惡意行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而遭裁罰而經移送執行者,如確有經濟困難,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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