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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偷拍成大男生洗澡!「雙10男」二度闖宿舍失風被逮

21歲蘇姓男子今年7月2度闖進成功大學男生宿舍公共浴室,拿手機偷拍男大生洗澡,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偷拍示意照,非事發現場。(資料照)

21歲蘇姓男子今年7月2度闖進成功大學男生宿舍公共浴室,拿手機偷拍男大生洗澡,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偷拍示意照,非事發現場。(資料照)

2021/09/08 18:1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年逾雙10的蘇姓男子於今年7月上旬晚間2度進入成功大學男生宿舍,第1次在光一舍公共浴室內拿手機偷拍正在洗澡的黃姓男大生,因黃生察覺大叫,蘇嫌倉皇逃離;第2次蘇姓男子到光二舍公共浴室偷拍學生洗澡,被學生報警查獲。台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蘇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住在高雄的21歲蘇姓男子,於今年7月8日晚間7時許,拿手機潛入成大男宿「光一舍」8樓公共浴室內,趁黃姓男大生洗澡時,以由上往下拍方式偷拍黃生洗澡,黃生察覺遭到偷拍、大聲叫喊,蘇男見事跡敗露、倉皇逃離現場。

不料第1次偷拍不成的蘇男心有未甘,7月10日下午5點時多再度潛進成大男宿,這回相中「光二舍」6樓公共浴室偷拍學生洗澡,這次被學生發現、報警,警方獲報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依線索逮到蘇男。

台南地院審結認為,蘇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持錄影設備,趁他人洗澡之際,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嚴重侵害他人隱私,造成受害人身心恐懼,內心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欠缺尊重他人隱私的觀念,依妨害秘密罪判蘇拘役40日並沒收其犯案用手機。

台南地院判二度潛入成大宿舍偷拍男學生洗澡失風被逮的蘇姓男子拘役四十天。(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地院判二度潛入成大宿舍偷拍男學生洗澡失風被逮的蘇姓男子拘役四十天。(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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