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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露營區女子洗澡 高雄市鳳山分局警務員被送辦

高市鳳山警分局行政組陳姓警務員涉嫌偷拍1名未婚女子洗澡,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記者陳文嬋攝)

高市鳳山警分局行政組陳姓警務員涉嫌偷拍1名未婚女子洗澡,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記者陳文嬋攝)

2020/08/20 06:50

首次上稿 00:19
更新時間 06:5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警分局行政組陳姓警務員本月10日休假,涉嫌於台中市1處露營區的公共浴廁持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該女發現大聲呼救,友人報警抓人,陳員當場嚇呆就逮,警訊後將他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鳳山警分局行政組陳姓警務員年輕才40多歲,本月10日休假之際,與老婆等親友,前往台中1處露營區遊玩,他於當天中午過後,整理好營區帳篷,到附近公共浴廁內,選擇其中1間浴廁洗澡。

由於公共浴廁不分男女皆可使用,陳員進入1間浴廁準備洗澡,竟涉嫌持手機由上往下,朝隔壁的浴廁內偷拍,1名30多歲女子正在洗澡,她發現有人偷拍,嚇壞大聲呼救。

該女友人聽聞尖叫聲,趕緊飛奔前來,陳員嚇壞呆愣現場,人還在浴廁間,來不及離開,女子友人已在門外,獲悉有人偷拍,趕緊報警處理,陳員才開門出來面對。

警方據報趕赴現場,當場於陳員手機中,發現他確實拍到該女,當場查扣他的手機,並將他帶回警局偵辦,才驚覺抓到自己人。

據了解,陳員到案坦承有持手機朝隔壁浴廁內拍照,但以為是妻子在隔壁洗澡,他稱在整理好帳篷後,有邀妻子一起去公共浴廁洗澡,沒想到隔壁是其他1名女子,他是不小心拍錯人,強調是誤會一場。

不過被害人指證歷歷,警訊後將他依妨害秘密罪送辦;陳員於案發後心情低落,請假未到警局上班,警界感嘆他還年輕,原本前途一片光明,沒想到竟出狀況,還被自己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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