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直行偏移越過白線「秒罰」1200元 民怨真倒楣
2021/08/17 07:58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機車族要小心!一般民眾有時會靠近機車道右外側行駛,若駛進機車道內,以為在同車道直行非轉彎或變換車道,林先生日前騎經中西區府前路段就遭人檢舉未打方向燈違規,「秒罰」1千2百元,讓他直呼很倒楣!
林先生說,他從府前路直行,機車道右外側路面沒有標示「路肩禁行車輛」,很多人都是這樣路經直行,他亦保持直線行駛,「順勢只偏移幾公分而已」,並不是變換車道,也非故意不打方向燈,莫明遭檢舉實在令人不服氣,萬一前方有特殊車況,如何閃車打方向燈?「現在1千2百元也是不好賺,難道檢舉達人沒有家人,就無同理心?」
不過,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從舉發照片研判,那條白線不是車道線而是路面邊線,該個案行駛路肩就不對,從「路肩」駛進「機車道」,算是變換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不論是變換車道或轉彎都要打方向燈,才能提醒後方車輛注意,若前方有緊急突發狀況而一時未打方向燈,可以檢視錄影帶佐證,依個案個別情況判識處理。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一般這類檢舉案件是民眾檢舉居多,但交通違規檢舉沒有獎金,且檢舉實名制,匿名檢舉案就不會受理。
網友反映不一,有人揶揄說,台南市區路幅小還有路肩,「那條白線像似『千二線』陷阱」;「這種錢,只有政府依法執行才敢賺」 ; 「到處都這樣騎啊」、「這類檢舉市府道安會報應檢討不受理」。
不過,也有民眾認為,車子突然靠左線移動,本來就該打方向燈,不然後方車怎麼即時反應 」、「未打方向燈是違法,但罰款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