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不一!眼睛險打瞎審判差很大 律師:恐傷司法公信力
2021/07/09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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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重傷害?揮拳傷人右眼視力0.7變0.2 判決3次差很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男在法院調解竟遭暴力相向險被打瞎眼,又遇上法官審判標準不一無所適從,有民眾因而嘲諷,遇上這類型官司,判決輕重像在「擲筊」,只能拜神自求多福;律師認為,非複雜案件,量刑卻如此懸殊,恐傷司法公信力。
宋姓眼科醫師表示,眼睛及耳朵構造精細且十分敏感,一旦受損就很難回復如初,不過,只要未完全失能,仍可透過科學輔助器材矯正,眼睛因外力導致視力從0.7退化至0.2,雖傷害不輕,但應進一步檢查網膜、神經等重要眼部組織受損情形,以及對當事人生活所造成的影響,能否補救改善或阻止惡化,法院應通盤考量後再作論斷。
有律師認為,視力從0.7被打到剩下0.2算不算是重傷害,醫師也不太願意替法院背書,刑法傷害致重傷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就算普通傷害罪的刑度也是5年以下,量刑空間很大,被告素行、動機及施暴的場所等,法官應通盤考量,拘泥在傷勢認定上作出落差這麼大的判決,會讓民眾無所適從,影響司法判決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