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鹿二仙膏」沒龜板! 豬肉商越吃越嚴重怒提告
2021/07/04 23:1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豬肉攤商有駝背、體虛等症狀,誤信2名婦人遊說購買「龜鹿二仙膏」(同龜鹿二仙膠)等藥材、藥酒,原以為可以改善體質,未料服用後卻身體不適,駝背也未見改善,才起疑將藥材送驗,才驚覺花了8萬多元買到劣質品,其中「龜鹿二仙膏」竟無重要的龜板成分,攤商憤而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對2名婦人判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2女都承認犯行,表明願意賠償游的損失,但游不願和解,全案依詐欺取財罪,分判潘女3月、關女5月徒刑,得易科,可上訴。
判決指出,潘姓、關姓女子明知販售的龜鹿二仙膠、藥酒、粉光四物等藥材,是來路不明的劣質中藥材,但卻從2013年初開始,以一搭一唱方式,向在豐原區經營豬肉攤的游姓攤商謊稱,她們所販售的是珍貴藥材,可從根本改善體質,解決游駝背、身體虛弱等問題。
因2女不斷纏著銷售,讓原本不相信的游男誤認所說為真,陸續花了8萬多元,購買一桶30公升藥酒、10包養肝茶、15包龜鹿二仙膏等藥品,但游長期服用後,不但駝背沒有改善,身體狀況也越來越差,經就診後並拿著「珍貴藥材」向中藥行詢問,才驚覺都是低劣中藥材,且以高於市價起碼5至10倍價格販售。
游男不甘受騙報警提告,經台中市衛生局化驗,發現潘女、關女所販售的商品中,沒有驗出任何可視為藥品成分的其他藥材成分,龜鹿二仙膏也無龜板成分,且未含人蔘成分,認定2人以食品謊稱為具有療效的藥品,涉犯詐欺取財罪,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