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吳小哲」重傷害案 「包龍星直播網」成員被判刑
2021/06/06 11:2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曾引發社會關注的人氣直播主吳季哲遭重傷害案,涉嫌行凶的「包龍星直播網」經營者洪臻賢及陳男、潘男2名共犯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後,屏東地院改依傷害等罪分別併處3人1年10個月到3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43歲的吳季哲曾是「包龍星直播網」成員,因經營理念不同而分開,自立門戶成立「吳小哲」直播團隊,兩造產生嫌隙,2019年8月27日晚間吳季哲於直播中被洪臻賢及陳、潘等3人擄走,分持伸縮鋼棍毆打吳,導致吳全身及四肢多處骨折,並將傷勢嚴重的吳季哲丟包在偏僻公園。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洪臻賢等涉案3嫌,依殺人未遂等罪送辦,檢方認為3嫌共同基於殺人犯意聯絡而涉犯殺人未遂罪,若就傷害結果,也已達到重傷程度而涉犯重傷害罪。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害人傷勢多集中在四肢、軀幹,頭部則受有腦震盪(無意識喪失)及外傷,據醫院診斷,其骨折及鈍挫傷癒合後應可恢復功能,洪男3人未利用人數、兇器等優勢攻擊被害人致命或重要部位,被害人所受傷害確未達致命或重傷程度,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等罪,併處洪男2年2個月徒刑,併處潘男1年10個月徒刑,併處陳男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