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淡水色狼甫出獄 再犯3起強盜遭重判

淡水色男陳彥庭甫出獄再犯3起強盜案,遭重判9年徒刑。圖為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資料照)

淡水色男陳彥庭甫出獄再犯3起強盜案,遭重判9年徒刑。圖為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資料照)

2021/06/02 13:5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淡水色狼陳彥庭,甫出獄再犯3起強盜案,其中2次還持刀威脅。士林地院審結,痛批正值青年的陳男不思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犯案後造成被害3女飽受畏懼,雖他承認犯行,但出獄5年內故意再犯,其中2女尚未成年等情,依攜帶兇器強盜罪等3罪合併重判9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1月12日晚間9時許,陳男在新北市三芝區見成年女子獨自走在街上,先從後方環抱、摸奶並喝令不要叫、交出金錢,得手400元。同月18日清晨6時許,他見學生妹獨自在淡水區忠寮里大王廟公車站等車,同樣環抱要脅交錢,幸學生妹大聲尖叫且逢公車進站,他才逃離現場;但他不死心,當晚8時許在竹圍再見另名同樣身穿高中制服的少女獨自走在街上,持刀抵制少女頸部要求交錢,幸少女情急之下大叫也用右手抓住刀刃,才把他嚇跑。

陳男到案自知證據確鑿,從檢警方詢問到檢方偵訊,再到士院審理,均承認犯行。士院指出,陳男前因在巷內將另名女子推倒後猥褻下體,遭判刑7月而執行完畢,卻於5年內再度犯案,屬累犯,加上本案其中2被害人是未成年,得依兒少法加重其刑;但有2次犯案是未遂,並主動供出一次犯刑,故可減刑

士院審酌陳男正值青年,卻未以正途獲取財物,嚴重戕害社會治安,並導致3女身心飽受畏懼、其中1女財物損失,但念在他犯後承認犯行,分別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4、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1年8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判3年10月,訂應執行刑9年。

至於陳男也被訴摸奶部份,士院認為除了女子指訴外,無其他證據證明犯行,諭知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