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酒後殺死2同鄉 無期徒刑定讞
2021/05/25 11:2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越南籍男移工裴文宣,去年1月酒後與同鄉吵架後遭到毆打,憤而持刀殺死2名同鄉,殺傷勸阻的女同鄉。檢方起訴時求處死刑,但一、二審皆認為事出有因,裴一時情緒失控犯案,並非預謀,且坦承犯行,尚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裴男在台南市麻豆工業區某工廠工作,2020年1月15日深夜喝酒後,與黃姓、武姓2名同鄉因細故爭吵,雙方衝突打架,裴雙拳不敵4手遭毆傷,竟憤而拿出菜刀砍殺,武男當場被砍倒在地。
黃男見狀趕緊逃到另一棟女生宿舍的堂妹房間躲藏,但裴一路追逐100多公尺,踹開房門闖進,揮刀砍殺黃男的右頸部,傷及動脈致血流如注,黃的堂妹出手阻擋,右手虎口也被割傷。武、黃經送醫皆不治。
一審台南地院判無期徒刑,檢方和武妻上訴請求判死。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時,裴坦承犯行,提議將他在紡織廠尚未領取薪資3萬元給武妻作為補償遭拒,和解終未成立,合議庭認定裴男並非毫無悔悟或自反省,維持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已充分說明量刑理由與事實採認,沒有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裴確定逃過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