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偷錄同居人與其女兒10個月 她借電腦赫見自己出浴照
2021/03/23 14:4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真正引狼入室!新竹張姓男子在浴室天花板通風口裝設攝影機,全天候偷錄同居人與她女兒洗澡、上廁所的過程,時間長達10個月之久,直到同居人的女兒某日向他借平板電腦,赫然發現自己與母親洗澡與上廁所的照片,憤而報警,新竹地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46歲的張男2019年5月起至去年2月止,在其與李姓同居女友所共同居住新竹市租屋處2樓廁所天花板通風口,裝設攝影機1台,以竊錄李女、李女女兒林女如廁、沐浴等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畫面。
事後林女向張男借用平板電腦時,赫見自己與母親沐浴及如廁照片後,憤而報警偵辦。
法官審酌張男欠缺尊重他人隱私觀念,更造成他人心理不適,所為誠屬可議,然考量事後與母女達成和解,深具悔意,並賠償母女共計150萬元,被害母女表示同意給予緩刑,最後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