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警分局集體包庇酒店案 又2刑警涉貪收押禁見

時任中山警分局偵查隊員的許峻銘被聲押禁見。(記者陳慰慈攝)
首次上稿 06:02
更新時間 18:04
〔記者陳慰慈、姚岳宏、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分局官警涉集體收賄包庇色情酒店案,2月26日起訴時任中山一分局派出所管區員警李功華、陳俊安,兩警到「嘉麗寶」集團旗下酒店消費頻率還超過臨檢次數,同案4名涉案員警吳翊銘、涂維廉、陳彥安、張寧尚在偵辦中,昨再發動搜索約談許峻銘、陳錦男2名偵查隊刑警,今凌晨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法院已裁准2人收押禁見。
據指出,檢調追查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轄區酒店弊案,以往查獲的都是穿制服的行政警察涉案,昨搜索帶回偵查隊刑警是頭一遭,全案是否向上延燒外界都在關注。
檢調調查,「嘉麗寶」酒店集團業者曾小琪為避免遭取締,違法經營有女陪侍的酒吧業及不法媒介性交易以營利等情事,涉嫌自2016年4月起至二2018年4月,透過業者呂振世及店長邱信瑋當白手套,向時任負責中山分局第二、三刑責區與第九、十九警勤區地域重疊的偵查隊員陳錦男(現任中山分局偵查隊員)、許峻銘(現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員),按月行賄2萬元至6萬元不等。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錦鴻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站及中山警分局,兵分4路發動搜索並帶回陳、許員,據了解,2人皆稱只是曾在中山一小隊擔任勤區,但與酒店弊案無關,中山分局及婦幼警察隊則強調會配合檢調調查,釐清相關案情,勿枉勿縱。

時任中山警分局偵查隊員的陳錦男被聲押禁見。(記者陳慰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