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醜聞案》翁茂鍾關鍵筆記本列檢證據 警政署調不到
2021/03/18 14: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召開「翁茂鍾案涉及不當接觸司法檢調警人員案」,因為檢方已經重啟調查4案,翁茂鍾的關鍵筆記本被列為刑事證據,不得調閱,警政署調查人員看不到筆記本內容,在約詢涉案的副署長劉柏良及警政委員周幼偉後,決定先將2人函送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
另名副署長蔡蒼柏表示,曾請求檢方與監察院提供翁茂鍾27本筆記本內的資料,以利調查,惟未獲得正面回應,故無法確認;另向金融單位調閱帳戶資料及資金往來明細,部分以「尚有其他機關調查中無法提供」、「無資料」或「不符蒐集目的」為由,拒絕提供。
而有函覆劉柏良及周幼偉妻子、高階警官宣介慈購買翁茂鍾旗下公司股票相關資訊的機構,則提供匯款單與繳款書等影本,且部分資料遮蔽隱匿去識別化。
蔡蒼柏指出,另請劉、周2人提供相關證據自清,綜合現有資料研判後,仍無法查明2人申購股票的詳細情形,亦難以判斷是否涉及不法,故警政署決定函送2人至台北地檢署偵辦,以釐清事實。
此外,另名涉案的刑事局前偵查員徐綉岳,在任時曾受理證券交易所告發「佳和」疑似違反證交法案件,卻未予簽辦。警政署約談後,發現他因中風後記憶力不佳,且與翁茂鍾飲宴的時點距今已20幾年,詳情不易確認,決定亦函請北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