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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醜聞案》警署稱將劉柏良、周幼偉函送檢方 後改函報政院

法務部、司法院、調查局、警政署18日赴立法院司法員會報告翁茂鍾案進度。(記者吳政峰攝)

法務部、司法院、調查局、警政署18日赴立法院司法員會報告翁茂鍾案進度。(記者吳政峰攝)

2021/03/18 19:40

首次上稿 09:33
更新時間 19:4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曾與多名法界人士飲宴並贈禮,雙方疑有不當交往,其中還包括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及警政委員周幼偉。警政署介入調查,不只約談翁茂鍾說明,還調閱劉、周二人購買翁旗下公司的股票資料,但因不夠詳細,警政署18日跟立委言明,將把兩人函送檢察機關調查,惟之後卻改口,稱要函報行政院處理。

警政署18日遞交給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書面報告指出,曾向金融機構調取劉、周二人購買翁茂鍾所有公司「佳和」的股票資料,欲了解相關匯款及資金往來明細,但部分機構未提供,部分則回覆超過保存期限,無資料可提供,故依照行政調查程序,無從查明兩人購買股票的詳細情形,決定「函送」檢察機關偵辦調查,以釐清是否有不法。

警政署副署長蔡蒼柏當時表示,劉、周二人的函送案,已送交請上級簽核。惟警政署到了下午突改口,指已完成行政調查,將把劉柏良、周幼偉送由檢察機關「接續」調查,由檢察官來認定有無不法。到了晚間,二度改口,稱把兩人「函報行政院」處理。

至於兩人曾與翁茂鍾飲宴及接受襯衫餽贈,警政署認為,翁茂鍾當時是台南縣警友會理事長,因而結識兩人,惟飲宴次數及受贈品禮品次數無資料可查,難認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無從議處。

而周幼偉的妻子、高階警官宣介慈,幫周幼偉申購翁茂鍾所屬公司的股票,警政署強調,宣介慈並非職司犯罪偵查勤務,幫先生處理申購股票的相關匯款事務,難認有違失。且翁茂鍾也證稱不認識宣員,雙方亦無接受飲宴或餽贈,難以違反規定議處。

本案涉及司法院、法務部、調查局及警政署,前三個單位的調查報告一月間已出爐,警政署則是3月12日函報行政院。四個機關18日均派人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說明,出席代表分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長蔡清祥、調查局長呂文忠,警政署長陳家欽則未出席,由副署長蔡蒼柏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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