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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王陽明」中山高大暴走 跨坐分隔島還襲2警

李男在國道路肩遭警方制伏。(記者蔡彰盛翻攝)

李男在國道路肩遭警方制伏。(記者蔡彰盛翻攝)

2021/03/16 20:2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因偷拍性愛影片遭判刑12年、開直播談毒品被警方通緝的「蘆竹王陽明」李威德,2019年在台東被員警開罰單時,偷偷在員警背後做出老漢推車不雅動作,還上傳影片,去年9月又在中山高大暴走,無故下車竟沿路肩行走,警方據報趕到現場救援,他竟與警方大玩捉迷藏,穿越車道跨坐在分隔島,警方見狀上前制止,卻遭李男掙脫拉扯,還打傷1名女警,新竹地院12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傷害罪將他判刑1年4月。

自稱「蘆竹王陽明」的男子李威德,因偷拍和多名女子、少女的性交影片,檔案高達300GB,桃園地方法院依兒少性剝削、妨害電腦使用罪等重判他12年8月定讞。去年9月7日上午7點多,李男因故在中山高速公路南向109公里處下車,沿路肩徒步逆向由南往北方向行走。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執行特種警衛勤務沈姓女警、高姓警員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後,即開偵防車、穿著警用制服前往現場處理。

警方到場對李男表示,國道車多危險,欲先將他載到交流道下,李男卻置之不理續往北走,2警在旁勸阻,高員伸手欲將他勸至路旁,李男竟揮臂掙脫,跑進南向外側車道,並穿越主線車道,走到中央分隔島中,跨坐在北向分隔島邊緣,並數度走上北向內側車道遙望,再走回中央分隔島北向邊緣。

後來李男離開中央分隔島,再度穿越主線車道回到南向車道,沿外側車道邊緣續往北走,並漸行至外側車道上,致行經該路段車輛往來危險。

2警此時決定攔住李男並加以管束,高男先以右手搭在李男肩上,遭李男掙脫時與沈員腳部交疊因而同時倒地,發生拉扯,事後支援警力抵達,當場依法以現行犯逮捕李男。

法官認為李男在國道高速公路上以危險行為,對用路人產生嚴重危害,且經員警勸導後,仍恣意續行,又在警方依法管束時對員警施加暴力行為,破壞國家法紀執行尊嚴,亦危害公務員人身安全及公務執行,所為誠屬不該,且犯後迄今否認犯行,且未能對員警表示絲毫歉意。最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刑1年、傷害罪判刑4月。

另外,2019年李男在台東被開罰單時,偷偷在員警背後做出老漢推車不雅動作,李男事後不僅把對員警不雅的動作影片PO上網,還留言:「我就是不尊重警務人員啦!不然你要怎麼樣?」。囂張舉動引發網友撻伐。

案經檢警移送起訴,台東地院審酌他在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於背後做出模仿性交動作不雅行為並拍攝,旋於網路上公開刊登播送侮辱員警內容的影片,嚴重藐視國家公權力及執法尊嚴,且其自陳其Instagram帳號追蹤人數高達10萬多人,網際網路無遠弗屆,資訊流通速度高、擴散效應大,李男此舉不啻斲損公權力威信,且打擊基層員警執法士氣,應予嚴懲,且因其未向被害員警致歉或和解,最後依妨害公務罪判刑3月。

李男在警方開單時對員警做出不雅舉動,遭法院判刑。(取材自網路)

李男在警方開單時對員警做出不雅舉動,遭法院判刑。(取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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