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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女模拍裸照勒索得手66元 男被判刑10月

郭女先匯款66元並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黃男10月徒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郭女先匯款66元並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黃男10月徒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1/03/03 12: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8年間,黃姓男子在臉書上佯裝女性,說要邀請代言模特兒,要求郭姓女模自拍全裸照片以進行審查,騙取裸照後,再傳訊勒索8000元,並出言恫稱:「如不給錢,將公布照片」,郭女先匯款66元並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黃男10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8年2月4日,黃男使用臉書佯裝女性與郭女搭訕,說要邀請代言模特兒,要求郭姓女模自拍全裸照片以進行審查,騙取裸照後,再傳訊勒索8000元,並出言恫稱:「如不給錢,將公布照片」。

郭女先匯款66元至黃男指定帳戶,黃男則不斷追問:「你到底有沒有要轉帳」、「看到回我快點」、「有沒有轉帳成功明細」、「你確定你有轉帳?」、「還要繼續騙?根本沒轉帳」等語;被害者因認照片已公開,遂決意不再匯入剩餘款項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郭男否認犯行,辯稱本案不是他所為,法官並不採信,斥責黃男正值青年,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財物,竟以上述方式恐嚇取財,其手段卑劣,致使被害者遭受極大精神壓力,實值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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