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車位禁停公告草率害遭拖吊 民轟:違停大陷阱
投訴市民批市府公告的三角錐已被挪移到停車格位旁,晚間沒有注意到。(圖:民眾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一名邱姓市民向本報投訴指,日前晚間他到中西區中正路一處旁邊有工地的路邊公有停車位停車,返回取車時車子竟遭拖吊,他查看停車格、發現格位旁有三角錐掛著1個市府交通局短期禁止停車的公告。他痛批,公告的矮三角錐被挪到格位旁、也轉向,晚間視線不好,根本沒注意到,且接連有車子遭拖吊,「分明是處違停大陷阱」!
市府交通局回應表示,經查本案是民眾因房屋裝修需要,取得施工許可與道路使用權後,向交通局申請停車格禁停公告,後續由施工單位自行淨空格位。經調閱本案拖吊舉發照片,禁停公告確已張貼於三角錐置放在停車格位中,並張貼於格位旁的施工圍籬,以後交通局核發禁停公告時,會明確要求施工單位應妥善圈圍停車格位,避免車輛誤停;另將與警察機關研商,倘若現場禁停公告未完善,則不宜取締。
邱姓市民滿肚子氣的說,24日晚間,他開車到中正路106號旁的停車位停車,用完餐後返回取車,居然發現車子遭到拖吊,路面有粉筆寫的拖吊資訊,心想「這不是合法公有停車位嗎?怎麼會被拖吊?」
在納悶之際,邱民仔細看了停車位、發現格位旁有豎立兩個三角錐,上面分別有市府公告與「此格位會拖吊」的紙張。他檢視公告內容得知因有工地施工緣故,此停車位從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暫時不開放停車。
他傻眼地說,市府公告,竟只用低矮三角錐掛立,他在停車時,三角錐已被挪移到車格旁,根本沒注意到有這個禁停公告,格位雖緊鄰工地,看起來仍有3分之2大,「那裡會想到不能停車?」且路面寫的拖吊資訊,有看到在他的車被拖吊之前,已有其他車也遭拖吊,拖吊時間相隔很近,顯然拖吊車把這格位的停車當作提款機搶錢的猛拖吊,市府如此公告方式簡陋草率、管理停車位不當,讓人民誤踩違停陷阱,要提出抗議。
邱民表示,他紅單上開罰理由寫「未依規定時間停車」,因為違停紅單罰款9百元、車輛保管費6百元,自認倒楣去繳罰款、領車,但要反映出這事、要求市府徹底改進停車位管理措施,不要讓人民再當被隨意提款的冤大頭!
記者於接獲投訴後到中正路停車格位查看,發現市府公告的兩個三角錐有被放回停車格中間。
投訴市民批市府公告的三角錐已被挪移到停車格位旁,晚間沒有注意到。(圖:民眾提供)
投訴市民批市府公告的三角錐已被挪移到停車格位旁,且已轉向,晚間沒有注意到。(圖:民眾提供)
記者於接獲投訴後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的禁停停車位查看,發現市府公告的兩個三角錐有被放回停車格位中間,並轉向路面。(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