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大潭藻礁提行政訴訟 環團敗訴
2021/02/23 16:3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大潭藻礁行動聯盟等環團提告主張,現任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干涉中油在大潭藻礁域場興建天然氣接收站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程序,導致審查結論存在重大瑕疵,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為原處分並無違誤,判環團敗訴,可上訴。
位在桃園市觀音區的大潭藻礁,是全世界少數僅存的「現生淺海藻礁」,養育近海百種海洋生物;環團認為,中油在大潭藻礁域場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會破壞當地生態,除了展開連署也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環團主張,7名機關委員有偏頗等迴避事由,如中油前董事長戴謙、農委會代表李退之,都是賴清德台南幫人馬,勢必受賴指揮而有所偏頗;至於前環保署長李應元則被賴訓示,要求親自主持會議,種種跡象都顯示賴干涉其中,可見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環團也說,開發案的開發範圍位於新藻礁保護區5公里內,該處同時存在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如台灣白海豚、小燕鷗、柴山多杯孔珊等,故已違反環評作業準則、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多項規定。
北高行審結,認為環團只憑媒體報導、前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的辭職聲明等,便認定7名機關委員有迴避事由,並不可採;且環評委員具獨立性,不受環保署指揮監督,另環評報告已依規定經調查、分析、審查,程序上沒有問題,判環團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