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將仇報!狠男結夥劫財勒死恩人 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林昆鋒缺錢花用,竟恩將仇報,找來友人張宥和、彭奕皓,竟迷昏好心收留他12年的9旬李婦母女,捆綁劫財,張宥和見捆綁李婦的膠帶鬆脫,又持童軍繩纏繞拉緊,害李婦窒息身亡,總計1死1傷。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強盜殺人罪判張宥和無期徒刑,另依結夥強盜罪判林昆鋒12年、彭奕皓11年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全案尚有證據調查未盡及理由欠備之處,今二度撤銷發回。
據悉,林昆鋒曾在宮廟當乩童,因而結識李婦的兒子,李婦因此好心收留他,2人感情融洽,對外也以祖孫相稱,連李家出外旅遊,都會帶他同行;但林昆鋒欠債,屢向李婦借錢,甚至偷錢,李家仍選擇原諒,委婉告知「需要錢可以講」。
2018年7月26日,林昆鋒找來同樣缺錢花用的張、彭2男,以「開始餵奶」為行動開始代號,以安眠藥迷昏李婦母女,用童軍繩繞脖捆綁,再以膠帶、毛巾封住2女口鼻,綁在椅子上,搜刮李家3萬多元現金、一枚金戒指和價值2萬多元名牌包。
李婦一度甦醒,怒罵張宥和,張宥和勃然大怒,將捆綁李婦頸部的繩纏繞拉緊,並以膠帶纏繞、手摀住李婦嘴巴,害李婦不幸缺氧窒息死亡;至於女兒經醫院搶救才倖免於難。
林昆鋒3人犯後逃至中南部,陸續被逮。檢方指出,林昆鋒不顧李婦母女對他有恩,且3男正值壯年不循正途努力賺錢,犯罪手段冷血、毫無人性,視人命如無物;新北地院、高等法院都判林等3人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認定,張宥和涉犯強盜殺害李婦,手段惡劣、惡性重大,造成李婦死亡結果,審理中雖對李婦家人道歉並表示後悔,但依舊否認殺害李婦,依舊判張無期徒刑;而林昆鋒、彭奕皓則涉犯結夥強盜罪,改判林12年、彭11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再度撤銷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