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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張貼女子照片罵「破麻」嗆聲 挨告判罰金

女子在IG和臉書社團公布某女照片、個資,罵人「破麻」,還指該女曾霸凌和叫人強暴其姊妹,雖有提精神疾病的診斷證明,但被南投地院依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周女罰金1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女子在IG和臉書社團公布某女照片、個資,罵人「破麻」,還指該女曾霸凌和叫人強暴其姊妹,雖有提精神疾病的診斷證明,但被南投地院依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周女罰金1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2021/01/13 16:0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周姓女子在其IG、臉書,公開張貼某女子照片,公布該女本名,並稱其國中時霸凌其姊妹,還叫10個學長強暴該姊妹,並罵其「破麻」,被害女子提告,周女雖提有精神病證明,惟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她在PO文時,並無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之情形,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周女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

周姓女子是在去年7月在其個人IG和某些臉書社團,貼出縣內某女子的照片,並寫出「左邊這位小姐本名:某某某/南投縣某某鄉鎮的人,國中時期霸凌我們的姐妹,不止這樣還叫10個學長 輪流強暴…麻煩告訴那破麻…」等文字,經該女子發現提告。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周女在檢方偵查中雖有抗辯她有精神疾病等語,並提出診斷證明書為證,但她在PO文時,難以認定其有因罹患精神疾病而有致不能辨識她PO文是違法行徑,或因欠缺辨識而不予處罰的情形,也未達到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或降低辨識能力,且犯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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