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後縱火燒死母親 男子遭判刑17年、賠償父與姊654萬
林男與家人口角後縱火燒死母親判刑17年,另要賠償父親與胞姊共654萬餘元。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位在新北市新店的彩券行發生縱火案,疑有精神疾病的林男懷疑家人背後說他壞話,與家人口角後,持汽油朝胞姊潑灑縱火,導致彩券行陷入火海,更害母親傷重不治;林男遭北檢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結,今判林男有期徒刑17年,另要賠償父親與胞姊共654萬餘元。可上訴。
林男一家人同住在新店中興路三段的公寓一樓,父母親將客廳改裝成店面經營彩券行,林男疑似患有躁鬱症,與家人關係不睦,時常因小事便揚言要跟家人同歸於盡,今年春節團圓期間,林男懷疑父親及38歲姊姊在背後說他壞話,今年1月28日下午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離家。
同晚近9時,林男提著汽油桶返家,見父親及姊姊在店門口聊天,再度與姊姊爆發口角,林男一氣之下,竟朝姊姊潑灑汽油縱火,火勢猛烈,林男姊姊四肢三度灼傷,彩券行迅速陷入火海,並延燒到一旁的洗車場。
警消獲報趕抵搶救,父親及遭燒傷的姊姊已自行逃出,消防人員半小時內撲滅火勢,並在房內發現倒臥在地的林母,只見她全身大面積燒燙傷,失去生命跡象,趕緊將人送醫急救,但因傷勢嚴重仍搶救不治。
至於林男在縱火後搭捷運至西門町,並在網咖待了半小時才離開,並入住北市中華路上的飯店;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將他逮捕到案,檢方複訊後依殺人等罪將他聲押獲准,林男被起訴,並延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