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收賄圖利廠商 北市公燈處2技工收押
首次上稿 17:03
更新時間 19:06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涉嫌包庇陽明山國際大旅館繼續違法使用公有地作為停車場,台北地檢署今天凌晨訊後依涉犯圖利罪諭令陳以80萬元、宋50萬元交保;而公燈處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也被查出涉收受廠商賄賂及宴飲,檢方依違背職務行受賄罪,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下午4時許裁准。
檢廉調查,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因違法佔用公有地當作停車場,原須支付補償費130萬元,但依照公燈處規定,若業者限期內返還可減收補償費,業者後來依約繳清減額的40萬補償費後,卻仍繼續佔用該公有地,陳榮興涉嫌指示公燈處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替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所圍起的圍籬,而捲入圖利官司,至於2人是否因受民代關說才護航業者?仍有待調查釐清。
此外,公燈處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的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也被檢廉查出,2018年至去年間收取4家業者的賄賂及不當飲宴招待,並以提供較易施工及利潤高的品項給4家業者施作當回報,不法利益逾10萬元;涉犯行賄罪專營路燈買賣及施作的仲介陳紀全、景業水電工程負責人余誌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紹益科技實際負責人林良益、盛資機電實際負責人楊逢隆則各以15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陳照世昨指揮廉政署,兵分10路搜索陳榮興、宋馥華、2名技工、4名業者的辦公室及住居所,並依被告身分約談陳榮興等人到案;國際大旅館劉姓負責人則以證人身分到案,廉政署訊後即請回。
除了圖利旅館業者一案之外,公燈處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的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也被檢廉查出,涉嫌於去年間收取4家業者的賄賂及不當飲宴招待,並以提供較易施工及利潤高的品項給4家業者施作當回報,2名涉案技工的不法利益合計約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