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公燈處疑受民代關說涉弊案 處長80萬交保、2技工聲押
台北市工務局涉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北檢16日搜索約談,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今清晨訊後依涉圖利罪諭令80萬元交保。(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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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疑受民代關說,處長陳榮興涉嫌指示下屬替侵佔公有地而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圍籬;另外,技工張家豪、黃銘鴻另涉收賄圖利廠商;台北地檢署漏夜偵訊4名公務員及6名業者合計10名被告,今早依涉圖利罪諭令陳榮興80萬元交保、張家豪、黃銘鴻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禁見。
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50萬交保
至於同樣於今天清晨交保的被告,還有公燈處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其他涉行賄的廠商,包括盛資機電實際負責人楊逢隆、紹益科技實際負責人林良益,各依涉行賄罪諭令15萬元交保、景業水電工程負責人余誌文以10萬元交保。
16日晚間,涉案的2名業者朱玉玲、徐韶甫,訊後各被諭令5萬元交保;專營路燈買賣及施作的仲介陳紀全,則被諭令10萬元交保。3人辦保後面對媒體追問,均未發一語。總計今清晨訊後,全案10名被告,有2人遭聲押禁見、8人獲交保。
檢廉獲報,陳榮興疑似遭民代施壓關說,涉嫌指示公燈處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替侵佔公有地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所圍起的圍籬,陳榮興、宋馥華因而捲入圖利官司,被檢廉列為被告約談。
檢廉調查,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因違法佔用公有地當作停車場,原須支付補償費130萬元,但依照公燈處規定,若業者限期內返還可減收補償費,業者後來依約繳清減額的40萬補償費後,卻仍繼續佔用該公有地。
今年1月間,陳榮興疑似被民代施壓關說,明知旅館業者仍繼續佔用公有地,卻涉嫌指示宋馥華幫旅館拆除公燈處圍起的圍籬,形同圖利旅館業者少繳90萬元補償費。宋馥華昨被移送北檢複訊時,面對記者追問有無圖利旅館業者?是否受陳榮興指使拆除圍籬等諸多問題,她雖一度搖頭,但未發一語。
除了圖利旅館業者一案之外,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的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也被檢廉查出,涉嫌於去年間收取4家業者的賄賂及不當飲宴招待,並以提供較易施工及利潤高的品項給4家業者施作當回報,2名涉案技工的不法利益合計約10萬元。
台北市工務局涉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北檢16日搜索約談,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今晨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記者羅沛德攝)
涉收賄的公燈處技工張家豪(綠外套),今清晨被聲押禁見。(記者錢利忠攝)
涉收賄的公燈處技工黃銘鴻(右),今清晨被聲押禁見。(記者錢利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