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知名童星王欣逸殺害少年 重判17年
童星王欣逸長大後涉殺人案。(資料照,翻攝網路)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等戲劇走紅的24歲前童星王欣逸,為幫朋友出氣,2016年7月間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青少年鬥毆事件,持西瓜刀、球棒毆打國中剛畢業的曲姓少年頭部等處致重傷身亡,被害人母親審理時痛批王欣逸始終未向她道歉,一審依殺人罪判他15年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王欣逸始終行蹤成謎而未出庭,檢請求將他拘提到庭,合議庭今改依故意殺害少年罪,加重改判17年徒刑,可上訴。
其他共犯林政豪、林泓嶸(原名林柏昌)、陳露(女)3人在一審皆以傷害致死罪判刑,其中林2人都判13年、陳露被判無罪,不過,高院認定林政豪等3人和王欣逸犯行相同,今都改依故意殺害少年罪重判,判林2人均15年,陳露12年。
王欣逸演技出色,13歲就以「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號獎男配角,因此王涉殺人案傳出,令不少演藝圈人士相當震驚。
王欣逸等人均未到庭聽判,曲姓少年媽媽曾於一審到庭聆判,她難過說,就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兒子從事發到過世,都沒無法再跟她說一句話,是她一輩子的遺憾,而王欣逸等人的刑度也太低,至少要無期徒刑,而他們從案發至今都沒一句道歉,也毫無和解誠意及意願。
全案起因於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的糾紛,葉姓少年找上表姊陳露幫忙撂人,並輾轉找來王欣逸、林泓嶸、林政豪等人,帶著西瓜刀、球棒分乘2台車前往,抵達蘆竹區奉化路、南順五街口時,見李姓少年帶著3名友人赴約,下車就是一陣亂打亂砍,其中,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王欣逸等人持刀揮砍、圍毆,一行人見曲男倒地失去意識後才鳥獸散,路人發現曲男倒臥在路上,才報案將他送醫急救,但曲男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仍盼不到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