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阿嬌前夫愛砲也愛劈挨告 「廣告小妹」被通緝回應了

網紅廣告小妹。(圖擷取自臉書粉專「凡槿(廣告小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被媒體封為「醫界王陽明」的港星「阿嬌」鍾欣潼前夫賴弘國,不滿被網紅「廣告小妹」(凡槿)指「愛砲也愛劈」,決心要對「廣告小妹」「告到死」;由於廣告小妹旅居美國,台北地檢署傳拘無著,已對她發布通緝。
鍾欣潼終結與賴弘國僅僅14個月的短命婚姻後,廣告小妹上網爆料,指賴弘國劈腿約砲,遭賴弘國反擊提告,賴還揚言「不管要花多少律師費,我一定告死她!」
後來廣告小妹得知挨告,又諷刺提到「山寨王陽明說要告本宮,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劈腿就劈腿,承認有很難嗎?婚後還帶那麼多妹回家,你家浴室黑白調的不是?說什麼不被愛,你這種老公誰要愛啦!」
北檢考量廣告小妹為中國籍並旅居美國,對她傳拘無著,因此對她發布通緝。
廣告小妹得知被通緝,也在臉書發表聲明:「追個卦,發現本宮自己上報惹。多家媒體私訊來問,在此統一聲明。我於今年二月底回到紐約,疫情隨即爆發,期間未出境。身為外籍人士居住地非台灣的我,無收到任何傳票。一切相關事宜將交由律師處理。另外請知悉。追卦、爆卦,今後也是一樣不可少。渣渣的起手式就是提告封嘴,我偏不要。這些年我不斷被告誡:「不要惹事。」為什麼???世界會有那麼多渣渣就是一個又一個沈默堆砌起來的。」

廣告小妹在臉書發表聲明。(圖擷取至廣告小妹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