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情侶分手前錄下性愛影像回味 分手後成犯罪證據遭法辦

情侶分手前錄下性愛影像回味,分手後小心成犯罪證據。(資料照)

情侶分手前錄下性愛影像回味,分手後小心成犯罪證據。(資料照)

2020/10/05 09:0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謝男與林女在和異性交往期間,分別錄下性愛及伴侶自慰影像留存,卻在分手後被對方發現提告,手機內留存的親密影像成了犯罪證據,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謝男因不滿王姓女友另結新歡,去年8月間持空氣槍恐嚇對方,王女得知謝男曾偷錄2人交往的性愛影像,隨對謝男提起妨害秘密及恐嚇告訴並求償,謝男遭法院判刑6個月,還要賠償王女30萬元,可上訴。

另一名林姓女子與洪姓男友於今年2月間分手後,竟將洪男躺在床上自慰的影像傳給朋友欣賞,洪男發現後,氣得報警處理,林女被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警方表示,許多熱戀中的情侶常拍下親密影像留存回味,卻在分手後「不慎」或「故意」外流,造成彼此2度傷害,甚至對簿公堂,從情人變成仇人,法院上訴判例,值得戀愛中的男女引以為戒。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