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夫養小三 要妻憑發票才給生活費 法官判准離婚
2020/10/04 23:1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竹科林姓工程師長期看不起妻子在家帶小孩沒工作,竟冷嘲熱諷,後來索性逼她離婚、不給生活費,甚至要她得憑發票才能請款,還在家中裝監視器監控她的一舉一動,後來妻子發現他急著脫產,有隱匿財產的情形,找徵信社才發現竟在外養小三,新竹地院判准離婚。
結婚10年育有2子女的陳女指控,先生林男婚後就一直對她冷嘲熱諷,甚至對子女說「你們的媽媽就是不會去找工作,長大不要像媽媽一樣當個沒用的人!」2017年起甚至要求妻子拿發票請款,才給生活費,嚴重侵害她的人格尊嚴,且在家裡裝監視器,侵犯其隱私。
由於先生一直要她搬出去、要她趕快離婚,並且還隱匿財產、賤價賣房急著脫產不讓她知道,一直逼她搬走,讓她起疑,她請徵信社調查,才發現先生竟然在外養小三!徹底死心的她這才決定休夫。
林男聲稱,婚後夫妻個性不合,日常生活常因故爭執,妻子不理性解決問題,竟曾將孩子戶籍遷出遠走台東,說是談妥離婚協議就會把孩子帶回新竹,顯然把孩子當成要脅的工具。
他說陳女還向他任職的公司遞交信函,指控他家暴、私德有問題,甚至罵他「不負責任的垃圾」,讓他在職場上遭受異樣眼光,人際關係受挫。
法官根據社工訪視調查,得知夫妻是在交友聯誼活動認識後半年就結婚,雙方並無深厚感情基礎,林男休假時都在看電腦,不跟家人講話,一旦講話就是吵架,孩子也說爸媽從以前就不講話,有講話就是在互罵。
法官發現林男與小三與小三的父母、孩子多次出遊、聚餐,甚至在臉書公然曬恩愛,雙方對這段婚姻已經難以容忍溝通,因此判准離婚,且林男應掏出剩餘財產270萬元給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