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掏空遠航 合庫前董座廖燦昌涉護航也遭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東航空掏空案,查出遠航於2009年出現重大危機而向法院聲請重整,張綱維明知財力不足,竟佯裝母公司樺福集團自有資金充裕,順利取得遠航重整人資格後,靠著不實的重整計畫及隱匿來自高利貸的資金來源,再偽造不實的遠航財報,在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現任第一金控與第一銀行董事長)等人護航下向銀行申貸,導致遠航被陸續掏空合計多達35.9億多元,除了張綱維遭起訴外,廖燦昌今也遭北檢起訴。
檢方調查,張綱維早期所經營的樺福集團,其財務運作模式,都是靠著「一人公司」運轉,以同一套資金、同一筆借款流轉通用,旗下哪家公司缺錢,就從帳上有餘額的公司挪移,形同「大水庫」方式操作集團各公司資產。
2011年4月18日,遠航經重整後正式復航,營業收入逐年倍增,帳上開始擁有預收機票款等現金,就從這時開始,張綱維即開始對遠航進行財務操作,將遠航的資金與其旗下集團公司的資金混用;2014年初,有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遠航財產強制執行,張綱維即以保全遠航現金為由,以「轉調樺壹款」名義,指示下屬將遠航資金大舉轉匯至樺壹公司。
2015年10月1日遠航重整完成後,張綱維已失去保全遠航資金的正當理由,而當初被轉匯至樺壹的遠航資金,早已陸續沖銷遠航積欠樺壹公司、銘漢公司當初替遠航所代償的重整債權合計11億元,張綱維卻仍持續假借「轉調樺壹款」之名,將遠航帳上資金轉至樺壹,以供樺壹公司及張綱維私用,自2015年10月13日至2016年12月31日間,共侵占遠航資金13億6569萬5000元。
2015年10月13日,張綱維明知遠航已還清所有關係人的代墊款,竟又將旗下樺福集團關係人的負債,轉嫁拋給遠航承擔,2016年間,在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的幫助下,利用違法放貸等方式,由遠航向合庫台北分行貸款22億5千萬元,並將核貸款用以代償樺福公司關係人所積欠安泰銀行的20億8031萬5000元。
遠航於2015年底重整完成後,隔年的財務狀況即出現困境,竟立即暴增近31億元的應收款項,以及22億元長期負債的嚴重赤字;此時,民航局一再要求遠航,應將來自合庫的貸款全數返還給遠航營運使用,張綱維為避免遭民航局裁罰而影響航權,明知旗下「小坪頂房地」建案成交量低迷,難以變現支應航空業所需龐大現金流,且遠航也沒有取得「小坪頂房地」等固定資產的必要,卻仍作價讓渡予遠航。
檢方查出,張綱維藉買賣交易作價,沖銷遠航資產負債表,並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金額29億2795萬5000元;2017年12月29日,便將「小坪頂房地」過戶給遠航,以此應付民航局要求解決遠航的資金貸與關係人之間的難題,但此等作法只是表面作帳,根本沒使遠航的財務問題獲得緩解。意即,遠航帳上雖有30億餘元的應收款項,但卻拿不回來,反而還必須承受大批爛尾樓與難以整合開發的不動產,導致遠航受到重大財產的損害。